作为反思与规划的重要工具,我们有必要用心编写年度总结,忙碌的工作结束了,你一定从工作中收获了很多,是时候写份年度总结了,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律工作者个人年度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工作者个人年度总结篇1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律工作者个人年度总结篇2
一、交割设立律所前的业务
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
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设立后即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建立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同时在争得仍保持法律服务关系的业务单位及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对像的信息及在网站中作适度的公开,以促进本所服务客户之间的相互了解,共享资源。同时为了初步建立本所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服务推广网站中亦做了相应网络推广尝试,在一定时期内视推广效果调整推广方案。
法律工作者个人年度总结篇3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
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
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
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
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
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法律工作者个人年度总结篇4
20xx快到了。在我们辞旧迎新、创造未来的追求中,不能回避过去一年积累的工作成绩和工作经验。只有把从实际工作中获得的真知灼见理性地削尖,获得新的认识,才能实现自己的新进步。
每个人都必须是社会的一员,任何工作都是经济活动的一个要素,无论是社会的一员还是一个要素,都在体制内或体制外发挥作用。作为律师,他充当司法系统的法律服务职能,充当法律推进器,将纠纷或法律需求纳入法律轨道,并与其他法律组织和司法人员合作,在一定的法律程序中相互协助和制约,解决案件纠纷,提供法律知识,实现法治的结果。但是,职业律师还是天生的属性。他们需要与他人沟通,建立友好关系和信任关系,成为专业人士工作的基础。否则,它们将是没有水源的水。虽然律师执业从属于案件服务,相当一部分案件存在利益纠纷,但利益源于经济活动,利益分配涉及相关规则和原则等规范和要求。专业服务方便自己,有时候可能不适合当事人。因此,从经济活动的要素来考察工作效果,可能要做出一定的牺牲或奉献。在这种宏大的叙事建构下,我用20xx年的时间,对如何认识自己以及相关问题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不断推动律师行业,并从中发展自己。
在我20xx年的工作中,我始终认真办案,认真办理当事人委托的案件,让当事人满意,这是值得我奉献和负责的。我从来没有接到过我处理的案件的`当事人的任何投诉,因为我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从来没有在办案中迷恋过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我与人相处,喜欢当面批评,但反对在背后捉弄人。一个人可以反对我,因为我没有权利让别人不反对我。反对和支持是由自己的情绪、立场和原则决定的,自己的决定自由高于他人的欲望。但是,为了反对一个人,或者扳倒一个人,或者抹黑一个人,不择手段,我不知道该怎么反思,这样的人是很可恨的。
在特定情况下代表政治原则。我把握行为方向,讲求大局,讲求稳定,依法办事,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说明案件的利弊,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原因,防止当事人去斗争,尽量消除斗争的倾向,充分发挥律师在注重法治理念方面的作用。
在我看来,律师服务的领域不仅仅是代理,还可能涉及互联网上的政治言论。我不仅在现实空间依法从事法律实践,还在网络虚拟空间扮演法律律师的角色,自觉肩负国家正义,忠于祖国,为一些可能背叛国家利益,或者心里有怨气的人辩论,用个人微博权力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价值观的话语权。
法律工作者个人年度总结篇5
20xx年,我公司在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企业法律审核工作若干规定》、《大兴区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规定》、《大兴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08年的法律工作上,取得了很大进展,通过加强对企业依管理,使我公司健全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深化了企业改革,强化企业了管理,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
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确定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处理法律纠纷案件的第一责任人。下属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案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总公司聘请北京天沐律师事务所昌孝润主任律师担任总公司的法律顾问,企业法律事务由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处理,所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由总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科室具体处理法律纠纷案件。
二、制定措施,建立建全企业法律管理制度。
在企业法律管理工作中,总公司从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入手,由企管科负责租赁合同和经营合同的签定、审核和合同纠纷的'处理,劳资科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审核和合同纠纷的处理,并负责和企业法律顾问联系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内容,确保企业依法履行法律审核职责。同时总公司还按照区国资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和总公司企业纠纷案件管理规定,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法律管理工作程序。
我公司加强对下属单位档案管理,一是对基层企业的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进行备案,二是对合同的签订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对租赁合同、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由企业上报总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定期对所属单位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其发案原因、发案趋势、处理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企业法律顾问及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做好案件情况分析、相关证据收集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案件。企业法律顾问参加各类经营决策会议,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知识培训,提高企业领导人的法律素质。
通过法律法规培训知识培训,促使企业在法律的的指导下正确守法经营,既不损害国家的利益,又能维护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在企业上产经营活动中,不出问题,防止上当受骗,努力杜绝法律风险。
五、在xx年我公司实际工作中
我公司的法律顾问小组在于总、梁副总的带领下,对所属企业法律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努力发现法律事务的隐患风险,使之杜绝在萌芽中,重要工作示例如下:
1、在对北京资源亚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工作,坚持原则,资源亚太公司实际出资组建情况与合同不符,资源方坚持认为33亩国有土地,我公司法律顾问小组则认为应以工商注册出资为准,33亩国有土地及部分房产未入资,国有资产帐也未核销,仍然挂在黄村饲料厂帐下,虽为资源使用并已过户到资源名下,但所有权为粮油总公司下属单位黄村饲料厂。既照顾到私营企业的利益,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对北京大兴礼贤粮食收储库粮食收购合作协议、大兴区黄村城镇粮管所出租北京大兴区黄村城镇粮管所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合同、粮油总公司出租位于北京大兴兴丰大街143号警卫室旁一间房屋的合同等重要的法律文件进行了审核。对合同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续订条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审查协议内容和条款,对不完善的地方加以修改,确保协议、合同无漏洞。努力达到杜绝法律风险的目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在国资委、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对我公司需要法律服务的企业,实施相应的法律服务工作。努力发现法律事务的隐患风险,杜绝法律风险,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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