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的制定需要合作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活动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宣传和推广活动,吸引更多的关注和参与,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奖励活动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奖励活动方案篇1
此方案是我公司激励体制其中的一种激励方式,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的:
1、为了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激发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员工双赢的局面。
2、贯彻多劳多得的思想。
3、促进分公司内部有序的、良性竞争。
二、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体现绩效的原则。
3、公平性原则。
4、公开性原则
三、激励方式:
1. 激励形式;精神激励+金钱激励
2. 激励工具:
精神激烈:
制定相应奖项的奖励胸牌进行奖励;
金钱激励:
个人达成率达到100%以上而厅店达成率在90%以下的员工会有相应的金钱奖励;
3. 奖项:精神激励:一个门店有四种奖励胸牌,一种最多设立2个名额,分别是:销售冠军、微笑之星、服务明星、销售新星;
4. 奖项标准:每个月进行评选一次,门店需要向人事提报评选人员,人事进行审核方可生效。评选标准:
精神激励:
销售冠军:在销售人员中销售毛利最高的为门店的销售冠军;
微笑之星:在销售人员中微笑礼仪做的最好的为门店的微笑之星,评选由:门店经理和促销员共同选取,可以采用投票方式;
服务明星:在分公司所有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收银、库管、售后专员均有被评选劝,能够按照公司的服务礼仪去工作、服务意识最好做的最好、赢得客户的好评和大家的好评的为门店的服务明星,评选由:门店经理和员工共同选取,可以才有投票方式2016年销售公司员工激励方案员工激励。
销售新星:(此奖励只针对分公司入职一到三个月的新员工,新员工(入职一至三个月的)销量非常显著达的,可以评选为门店的销售新星;
金钱激励:
每个月人事在核算工资时,根据情况对每个月销售达成率完成或者超额完成而厅店达成率在90%以下的人员进行不等金额的金钱奖励,经过总经理审核生效,门店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金钱奖励的申请,报人事审核、总经理审核方可生效,注意事项:此金钱奖励不可和门店的200元成长基金进行重复使用。
四、注意:
此项评选,人事行政部会备案,会做为年度评优的一项申报说明。
五、激励的监督:
由公司人事行政督察负责监督。
奖励活动方案篇2
人力资源部将带给“月度优秀员工”和“月度进步员工”的范例表格给各部门,各部门请在每个月的5号前,提交候选名单表格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集中在每月的8日对上月各部门的“优秀员工和进步员工”进行表彰,我们将给每人赠送一个小的礼品并照相,然后在公告栏进行张贴表彰。
第四条月度员工生日祝福、生日贺卡的发放和生日蛋糕的购买公司将一如既往给每个月过生日的员工订制大的蛋糕,并派发由董事长签名的生日祝福贺卡,公司的广播系统安装好后,部门员工之间能够相互送出祝福。
第五条每月一次的部门员工代表和公司高层之间的座谈会
与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倾听员工的心声,公司将在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的下午,召集各部门的员工代表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长进行一次座谈沟通,谈谈工作,谈谈公司现状,谈谈公司未来的发展,谈谈大家各自的想法等
第六条从工作环境中体会到乐趣和成就感
每月人力资源部征求各部门员工意见,以“创新”主题,组织一次文化沙龙,员工之间相互交流,各抒己见,探讨想法,大家能够提前准备好需要讨论的课件。
我们期望透过此种方式,让我们的员工发挥自我的主动性、发挥自我的聪明才智,增强同事之间的情感沟通,在学习中得到快乐。
第七条定期不定期的团队小活动
日常小范围的团队活动,将能够使我们在工作之余,身心得到短暂的放松,也能够感受到公司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1、每个月各小组在项目上取得很大进展或完成了工作项目或被评
比为月先进团队,部门负责人能申请必须的部门经费,组织部门员工聚餐,共叙情感
2、每2个月,公司高层和中层领导小聚一次或共同进行学习、拓
展活动等,以加强沟通,相互勉力,共同为公司未来的发展献计献策。
3、每3个月,全体员工利用周末时光,组织一次深圳范围内的小
型户外活动或比赛。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培训
公司以年轻人居多,大多渴望成长,公司将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导,其它部门大力配合,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素质、技能等各方面的培训,实行内部导师制,以优秀的管理人员为主,作为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引导人
奖励活动方案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五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中董事、监事各自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四)报告期内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和行使权益的情况;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奖励活动方案篇4
为切实加xx高速路政七大队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总队《关于开展高速路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路政办字〔20xx〕16号)部署要求,现特制定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大队管理辖区内外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高速路政管理支队第七大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唐耀大队长
副组长:钟云生支部书记
成员:谢永东副大队长
曾福福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永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工作。
五、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平安路政”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
1、在办公楼和高速公路互通,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竖)幅标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6月上旬组织大队职工及清障施救队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举办身边的事故案例展,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强化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
3、预备在乡镇市集及学校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4、6月中旬将紧紧围绕“平安路政”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宣传“平安路政”理念、文化,展示典型经验,夯实安全文化基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校园,“同唱一首歌”——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放映电影《零的神话》。
5、6月下旬将组织大队开展新闻作品和征文(警句、诗歌、论文等)创作活动,突出“平安路政”创建的社会性和互动性,形成人人关注、支持,个个参与、履责的创建格局。
奖励活动方案篇5
一、活动目的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下午xx
三、活动对象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地点
xx校区x楼报告厅
五、活动流程
1、组织学生观看《xx市垃圾分类宣传片》。
2、齐诵童谣《垃圾分类我宣传》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六、活动安排
1、报告厅布置、录像:xx负责。
2、学生座位安排:xx安排。
3、四个垃圾筒及部分垃圾:xx负责。
4、电视台人员茶水:xx。
5、活动主持:xx。
6、拍照、微官网:xx。
7、信息报道:xx。
8、学生代表发言、环保小卫士集合:xx负责。
七、补充说明
1、xx市电视台组织拍摄,请xx校区x年级各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x月x日下午,x年级xx课暂停一次。如果下雨,原定在报告厅上课的情xx请任课老师安排好地点。xx老师的xx课暂停一次,学生留在自己班级上课,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班主任关注好。
3、假期里,学生们已完成了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作业。一二年级绘制宣传画,三四年级设计宣传标语,五六年级出刊宣传小报。学校德育处将对学生作品进行组织评比。
4、各中队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有仪式的中队活动,出刊一期黑板报。
奖励活动方案篇6
一、活动目的:
1、增强公司员工的内部凝聚力,提升员工和公司的竞争力;
2、对公司业绩进行总结,对市场进行分析,制订新年度公司的工作总体规划,明确新年度工作方向和目标;
3、表彰业绩优秀的公司内部优秀员工,通过激励作用,将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投入到未来的工作之中。
二、年会主题:xx
三、年会时间:xx
四、年会地点:xx
五、年会组织形式:由公司年会工作项目小组统一组织、执行。
六、参加人员:xx
七、会场布置:
会场内:
1、舞台悬挂烘托气氛的红灯笼;四周墙壁挂烘托节日气氛的装饰;
2、舞台两侧放置易拉宝各2个,内容宣传企业文化。要求温馨、和谐、充满活力。
会场外:
1、宾馆入口处挂红布幅;
2、宾馆内放置指示牌;
八、年会流程:
a、回首分享篇
公司领导致辞;
公司年度ppt成绩分享;
公司指导年度总结和新年计划报告。
b、祝愿颁奖篇
公司领导公布优秀员工名单;
优秀员工上台领奖;
获奖代表(或员工代表)致辞。
c、同乐篇——互动游戏+员工才艺
(各部门员工上报才艺展示名录,和游戏名录)
d、同庆展望篇
公司领导致祝福辞;
举杯共庆,祝福明天;
大合唱。(明天会更好)
九、经费预算(暂略)
十、人员安排
1.会场总负责:
主要工作:总体工作协调、人员调配。
2.策划、会场协调、邀请嘉宾:
主要工作:年会策划、会议节目安排、舞台协调;对外协调、现场资讯采集。人员分工、布场撤场安排;
3.音响、灯光:,会前半小时检查音响、灯光等设备。
4.物品准备:
主要工作:礼品、奖品等物品的准备。
5、会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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