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自己的阅读过程,发现自己的不足和提升的空间,读后感是对作品中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的思考和解读,王科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埃米尔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埃米尔读后感篇1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本有趣而又搞笑的小说,在这本书中,淘气包埃米尔无疑就是主角。他生性好动,天真活泼,无论他走到哪里,都要把那个地方弄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可是他并不坏,每次的犯错都有他的理由。
淘气包埃米尔的样子很难让人想象他是淘气包: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乖巧听话的`印象。
埃米尔有一个大家庭:爸爸安东·斯文松,妈妈阿尔玛·斯文松,小妹伊达,长工阿尔弗雷德,女仆丽娜,两匹马,几头牛,八头奶牛,三只猪,十只绵羊,十五只母鸡,一只公鸡,一只小猫和一只狗,当然还有埃米尔。
埃米尔说斯莫兰当地方言,他想让整个卡特胡尔特庄园,甚至整个伦纳贝亚村都听他的,但是伦纳贝亚村民不愿意。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把头伸进汤罐子、把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他是那么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抓住了盗贼“麻雀”;他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为孤寡老人准备丰盛的圣诞晚宴,并处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他还是一位善良的天使,像母亲一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只小猪。
埃米尔为我们带来了丰富的故事,他淘气、勇敢、正义、善良,真是太可爱了!
这本书给予我们启示:没有人不会犯错,犯了错改正了一样是最棒的!
埃米尔读后感篇2
几天前,我无意间翻到一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的着迷。这就是家喻户晓的德国大作家埃里希凯斯特纳所著的《埃米尔擒贼记》。
书中的埃米尔本来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小男孩,他从新城坐火车到柏林的'姥姥家去玩,在火车途中却被小偷格龙德偷走了整整一百四十马克!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蹑手蹑脚地跟踪着小偷,好心的柏林朋友古斯塔夫、教授,还有表妹波尼等人召集了一大帮儿童围攻格龙德,最终帮助埃米尔夺回了一百四十马克,惩治了这个可恶的小偷。
读完整本书,我的感触非常深。我佩服埃米尔的机智,佩服埃米尔和柏林朋友的真挚友情,更佩服他们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精神。假若是我随身携带着一百四十马克,钱被人偷了或是弄丢了,我不知会慌成什么样子呢!就更加不用说什么跟踪小偷和抢回钱了,我可能就会白白的让钱全部给小偷偷走。
我觉得更值得我赞赏的是柏林朋友的热情,古斯塔夫和埃米尔只不过是在报亭旁偶然相遇,但听到埃米尔说出事情的前后,二话不说就叫来了许多附近的朋友们,大家虽然跟埃米尔只是一面之交,但却胜似最要好的伙伴,在几天的破案里,大家都没喊过一声累,这让我更加明白了友情的可贵和团结协作的重要性。
这本书的情节一波三折,不论是捉贼时还是欢庆时,都被凯斯特纳描写得栩栩如生,似乎我也身临其境!希望大家也能来看看这本优秀的书!
埃米尔读后感篇3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做《淘气包埃米尔》。读完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每想起来就会笑上一番。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7岁的小男孩他叫做埃米尔,是一个调皮可爱的孩子。可是应为他的调皮,使许多人都讨厌他,特别是丽娜。而且每次闯完祸就被他那严厉的爸爸关到木工房作检讨(削木头人)。每读到这我就停下来笑一会儿。有一次埃米尔一天竟然闯了三次祸可真是招人同情。事情是这样的:他们家里来了一只不速之客——老鼠。于是淘气的埃米尔放了一个老鼠夹子在餐桌底下。第二天,埃米尔的爸爸正巧在那里经过,“啪”的一声埃米尔爸爸的脚被老鼠夹夹到了。埃米尔害怕的去木工房去削第98个木头人。谁知到了中午埃米尔削好木头人刚出来又出事了。埃米尔对老鼠夹子夹到爸爸的脚非常愧疚。这是他看到爸爸正躺在外边的.草地上休息脚上就穿了一只鞋,另一脚的大拇指缠着纱布。他知道爸爸爱吃猪血豆腐,他双手端着盛满猪血的瓷盆兴奋的说:“看这个,这么多猪血。”可是他失手了猪血撒了他爸爸一头。又被罚削了第99个木头人。下午他又犯错了被罚削第100个木头人。他的心情槽糕透了,他气的像一只毒蚁。我也十分同情。
这就是调皮可爱的埃米尔。他十分活泼,我们应该学习他那有错就认,敢作敢当等优点。当让也不该学习他总是犯错的缺点。埃米尔这个可爱的孩子让我十分难忘,大家也来读一读吧!
埃米尔读后感篇4
在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书是《淘气包埃米尔》,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埃米尔。
埃米尔非常的淘气。把妹妹吊到旗杆上“望远”,给小猪“小可怜”和一群鸡吃酿造樱桃酒后剩下发酵了的樱桃,小猪和鸡全都“醉死”,自己吃了也醉倒;吃肉片汤吃得把汤罐扣进脑袋卡住;用放大镜聚光把牧师夫人头上的羽毛点着了;用老鼠夹抓老鼠,结果把爸爸的大脚拇指夹住了……。
啊哟哟,这个5岁的男孩埃米尔够淘气的,这样的事还有好多呢!在大人眼里,就是一个“淘气包”。发扬所以,被爸爸关进木工房反省了369次。
但看了两遍,仔细一想,埃米尔其实善良、可爱。他只是一个小孩,大人都明白的事,他还在学习和了解中。他什么都好奇,什么都在探索中,就会干出这些大人觉得太“淘气”的事。他“热情”地去干这些事,在木工房里“反省”也弄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所以只好削“木头老头儿”。埃米尔正是在这样的.好奇探索中成长,长大成为“整个伦纳贝教区最优秀的男子汉”。
作者林格伦写得非常幽默有趣,用这样一个个的“淘气”事,把一个机灵、好奇、好动的孩子描写的十分生动,就像埃米尔就生活在你周围。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就有了写读后感的想头。
埃米尔读后感篇5
最近,我把老师推荐的《埃米尔擒贼记》读完了。读完后第一感觉就是作者凯斯特纳非常有童趣,如果让一名非常出色的作家来看书里的各种角色,他看到的是一定是幼稚。而凯斯特纳看到的则是我们的世界里面的人物,他觉得这并不是幼稚,而是孩子眼中的快乐。
说这本书好,还是要拿出证据来。我认为这本书有几点最吸引我的'地方:首先,书名起得非常好,《埃米尔擒贼记》,埃米尔是怎么擒贼的呢,会引起读者的想象,所以,读者会看一看这本书的导读,埃米尔是一个小男孩儿,孩子怎么会抓住一个老练的小偷呢?自然,这么多的疑问,当然都要从书中解决了。开始看正文了,我看到一半儿的时候,凯斯特纳又开始吊读者的胃口了,他开始转着弯儿的引着读者往下看,到这时候,故事开始转变成有悬疑、困惑,也有一点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埃米尔应经快抓住小偷了。但是,这时候,凯斯特纳不是像普通人那样直接点出埃米尔抓住小偷了,他又拐了个弯,让小偷逃跑了,这样又会吸引着读者往下看。
总之,书中的情节没有一个是无聊的,好好看一看吧!
埃米尔读后感篇6
一对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故事主要讲述了伦纳贝亚村五岁的埃米尔,特别淘气,他一年干的坏事比365天还要多,村里的人都不喜欢他。一开始,我也不怎么喜欢这个脾气很拧的小淘气包,可是,慢慢的,我也喜欢上了他。并且发现他虽然调皮,但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他勇敢,帮助长胡子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他正义,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并惩罚了母老虎般的济贫院女领班;他聪明,想出许多好办法为丽娜拔牙;他能干,每次犯错误后被关进木工房,他就削木头人儿,一年到头一共削了369个;他厉害,是全村知道关于动物知识最多的人,因此赢回一匹大马;他有经济头脑,自己挣钱得到了许多小动物;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慈母般照顾快要死去的小可怜儿——一头小猪......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他一天能干出三件坏事,他一天能蹲三次木工房,他一天能削几十个木头人儿,但他却永远是我们的开心果。
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以前自己干的“坏事”:拿彩笔把墙上画得杂乱无章……
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次,一个小伙伴来我家玩,我们看见餐桌上妈妈刚买回来的钙片,很稀奇,打开一看,是橙色的。“这一定是糖果!”我俩激动地大喊。“那就赶紧尝尝吧!”我把钙片拿进房间,尝了一粒,嗯,真甜!我们被钙片的香味吸引住了,控制不住自己,一口气吃了个精光。这时,妈妈进来了,看见我们满嘴都是钙片,气得火冒三丈。捏着我们俩的鼻子,在我们嘴里使劲抠,急得差点把我们送进医院洗胃。我们俩还莫名其妙,“为什么不能吃糖果?”
我喜欢埃米尔,虽然他调皮,但我喜欢的却是他天真、正义、活泼……他永远戴着“猫子”扛着“墙”,总能让人回想起自己美好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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