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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旅行读后感篇1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由一个14岁出生于贫穷乡村的男孩尼尔斯。他特别顽皮,经常捉弄他的父母,还不听父母的话,对读书一点儿也不感兴趣,非常爱搞恶作剧,还爱捉弄家里的小动物们。就是在这样一个顽皮而又活泼的小男孩身上发生了许多奇异的事。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他的父母都去教堂了,尼尔斯自己待在家里非常无聊,于是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小精灵很生气,为了惩罚尼尔斯,一下子把14岁的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儿的小人。曾经那些受尼尔斯捉弄的动物现在都趾高气扬,而就在这时候,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中的雄鹅也想跟随大雁们一起去,他为了不让父母担心,让家庭经济受损,于是他就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让它与大雁们同行,不料却被熊额莫顿带上了碧蓝碧蓝的天空。
从此,他就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们一起闯遍天下,就这样经过各种困难,他们飞到了瑞典的北部。
在这惊险的旅途中,他看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困难。自己的性格也截然不同。他发挥了人的聪明才智,和大雁们一起与狡猾的狐狸作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智斗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那些与他生死之交的雁群们,一起拯救那些小动物们在这些过程中,他结识了很多朋友。他在那些雁群们地身上学到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
最后他重返家乡时,看见爸妈破产想把大白鹅杀了抵债,结果尼尔斯突然闯进拯救了大白鹅变成了一个很高的人。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加上一群大雁,在将近两年的时间中,纵横了天空,为我们演绎出了一次次精彩绝伦的故事,展现出一幅幅奇妙无比的画面,读起来赏心悦目,不愧是一本外国的名著啊。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一定要有责任心,有爱心,要勇敢的去帮助有困难的人,要真诚对待朋友,同时我们还要善待动物。
怎么样?这本书既有趣又有点幽默,你们也去看一看吧!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2
在这个特殊时期的寒假中,老师推荐我们读这几本书如:《鲁宾逊漂流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汤姆·索亚历险记》……可是让我记忆深刻的却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部非常有名的童话作品。主要讲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历险的故事。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一个人在家里闲着无聊,便开始捉弄一个小精灵,结果反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想展翅跟随一起飞翔,尼尔斯为了不让它飞走,就紧紧抱住了它的脖子,不料竟被鹅带上了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在这次旅行中,他看到了瑞典美丽的自然风光,增长了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还听到了很多故事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的.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的缺点,培养了自己助人为乐、勇于舍己的优良品德。最后尼尔斯重返家乡后,恢复了原型,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有责任感且勤劳的男孩子。
尼尔斯这个男孩我也很喜欢,因为他让我的生活变得有趣,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最后我希望我也可以成为像尼尔斯这样的人。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小说。它不仅给读者讲述了一个顽童骑鹅去旅行的故事,还告诉读者相关的地理概况以及风土人情、历史知识等。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从前有个小男孩,大概14岁左右,个子又高又瘦,长着一头浅黄色的金发,喜欢睡觉和吃饭,游手好闲而且很爱调皮捣蛋。一个晴朗的星期天早晨,一只小狐仙来到男孩家偷东西,男孩想搞个恶作剧,捉弄小狐仙,这使小狐仙非常生气,把男孩变的和它自己一样小。男孩非常害怕,就走出家门寻找变回的方法,却发现自己可以和院子里的动物说话了。由于他平时总爱欺负家里养的动物,所以动物们看见他那么小,张口就骂男孩。男孩灰心丧气,正准备回屋时,一群一群的大雁飞了过来,怂恿着雄鹅跟着她们走。一只家鹅受了蛊惑,想跟着大雁飞走。男孩担心他飞走后父母会伤心,便跳到雄鹅背上,想阻止他飞走。可就在那一刹那,雄鹅飞上了天空,男孩也被带到空中。于是,一场啼笑生非的'骑鹅旅行记就开始了:男孩多次帮助雁群脱险,学会了怎样与动物和睦相处,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家中,变回了人。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懂得了,欺负小动物是很不道德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无论我们遇到什么困难和危险,都不轻易向困难低头,要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敢地去面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得强大。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4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让我的生活更加地丰富多彩!
看到这本书的名字,你可能已有了疑惑,人这么大,鹅这么小,这不是太哗众取宠了吗?
哦!原来是一个十分调皮的小男孩叫作尼尔斯。尼尔斯对小精灵搞了一场恶作剧,这让小精灵十分生气,把尼尔斯变成了小人儿,尼尔斯向家里养的家禽寻求帮助,但是,因为尼尔斯经常欺负家禽,自然也没有人帮他,但他骑在大白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坐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好孩子。
在这场奇异的旅行中,不仅有悲欢离合,也有搞笑的事情发生。其中最搞笑的是,库拉山的鹤之舞表演大会,文中写的是山兔们能连蹦带跳跑上场来。他们一边飞快地跑,一边做各种动作,有的打转,有的蹦跳,有的翻筋斗,有的打滚。他们没有一点秩序,但是他们的表演非常滑稽。读完后我就可以想到当时的场面表演的.非常搞笑。
最伤心的莫过于尼尔斯变回了以前那么高,可是大雁们不想和尼尔斯分别,变回了人类的尼尔斯再也听不懂鸟语,也不能再和大雁们一起四处旅行,他唯有恋恋不舍地和大雁群告别,他的骑鹅旅行记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读到这,不禁使我落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又是一部知识很强的童话,着重展示了瑞典的自然风光、地埋环境、文化历史以及动植物习性。这些知识在书中以童话、传说和民间故事的形式出现,有的是为了向读者叙述历史事实,有的是为了讲述地形地貌,有的是为了介绍动植物的生活和生长规律......在生活中,我们应积累丰富的语言素材,来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和生动性。
这本书,就像一颗颗闪耀在我们头顶的星星,穿越历史的风烟。它给予的不是硬性的灌输,不是枯燥的说教而是春雨般的“润物细无声”。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叫做《灰尘的旅行》。这本书讲了土壤、细胞、热等等,这些都是我感兴趣的东西。一开始我看到书名,觉得自己似乎没什么看的欲望。但是自从我开始读这本书之后,就根本停下来了。恨不得一天就把它读完。
书中“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这句话我很是喜欢。原来当一粒灰尘的好处这么的多,可以四处旅行。可仔细想想好像又没那么好,因为它只能随波逐流,不能自己作主。就好比在看这本书的我,如果不能翻到下一页去看,那感觉一定不好受。
书中我最喜欢“镜子的故事”,里面讲了镜子从古至今以来的变化。一开始古人用的是铜镜,照得不是很清楚,而且碰到水容易生锈,那样的镜子用起来肯定不方便。现在的镜子那是真的牛,有的镜子照起来可以让人变得苗条,有的镜子照起来可以让人变高,还有的可以让人变得上身胖下身长。现在的镜子真是五花八门,工艺惊人啊!
我还喜欢细菌和人那一章,更准确的说我最喜欢的是“炼铁的故事”。我当时一看上面说到人们没有铁的样子,我就觉得好可怕。原来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铁竟然那么重要!想想也是,我们的'生活处处都需要铁,那么铁肯定是很重要的啊!看来我要好好珍惜自己身边那些随处可见的,但又毫不普通的东西了。
如果说铁很重要,那么电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因为我觉得如果没有了电,那么我们身边的机器都无法正常运转了。那么世界将会变得乌漆抹黑一片,光想想那样的场景就让我害怕。
?灰尘的旅行》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让我深深着迷。作者在书中还运用了很多的好词好句,让人在看书的时候不会觉得枯燥,反觉得轻松有趣。这位作者太了不起了。
灯的旅行读后感篇6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一个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正当他惊异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起飞行,为了换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斯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小屋子里救出来,搓开钢丝救老鹰高尔果,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希尔莱的妻子;杀死了残暴的`乌鸦首领黑旋风;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
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莫顿和邓芬,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高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是一个小人,我也会跟着大雁一起到全国各地旅行,学习更多知识,知道古今更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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